青建科〔2013〕61号
关于成立青海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精神,加快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推进高强钢筋在青海省范围内应用示范,促进建筑业和钢铁业产业升级,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海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赵宏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宋景涛 省经济委员会副巡视员
成 员:
陈 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沙生明 省经委行业指导处处长
熊士泊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刘泽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处长
胡 军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赵 明 省抗震办主任
马跃晋 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主任
王力明 省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
王源青 省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李仲仁 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院长
王复生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副处长
简庆卫 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信部门合作,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加快高强钢筋在建筑行业的推广应用有关工作。
(二)研究制定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关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三)制定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联系,督导设区市有关管理部门(机构)工作。
(四)推进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加强推广应用建筑用高强钢筋政策宣传和技术人员培训。
(五)加强有关政府、协会、企业等单位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中协调配合、技术交流和信息沟通。
(六)组织开展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重点课题的研究,与省外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领域开展交流和合作。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联络员及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冶小平 0971-6145947
省经济委员会行业指导处:
任世旻 0971-6138903
2013年2月20日
抄送:本厅相关领导,相关处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