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中心印章的通知
各州、地、西宁市、青海油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管理中心,省直、铁路、格尔木市分中心:
根据省编办《关于西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挂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中心牌子的批复》(青编办事发〔2012〕10号),从即日起启用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中心印章。
启用印模式样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抄送:厅领导,办公室、人事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存档。